欧洲 | 瑞典 | 商务签证 | |||
使馆批 | 按申请 | 单次 | |||
5-8 | 本人递交 | ||||
适用于工作生活地为广东省、福建省、海南省、广西的申请人。 | |||||
受理范围: | |||||
在职人员所需资料 | |||||
个人基本资料 | |||||
复印件 | 个人资料表 | 请如实、完整填写,字体清晰,个人资料表的真实性及完整性,会直接影响签证结果。(请下载网站模板填写) | |||
原件 | 护照 | 护照有效期需距离归国日期6个月以上,至少有2页空白页,本人需在签名处亲笔签名,如有旧护照请一起提供。 | |||
原件 | 相片 | 3张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彩照,规格:35mm*45mm。 | |||
复印件 | 身份证 | 请提供清晰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,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页。 | |||
复印件 | 暂住证明资料 | 1、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,需提供暂住证/居住证; 2、如果没有暂住证/居住证,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,或提供劳动合同证明。 | |||
中方单位资料 | |||||
原件 | 在职证明 | 请用单位抬头纸打印,需包含以下信息:(请参考网站模板) 1、单位地址、电话和传真号码; 2、申请人姓名、职务、月收入和工作年限;(如有提供工资对账单,月收入需和对账单显示金额一致) 3、行程目的、确切的准假时间、出行费用由谁负责、单位为申请人保留职位; 4、公司负责人亲笔签字并盖公章,并打印签名人的名字和职务,签名人不可以是同行人或者申请人本人。 | |||
复印件 | 单位资质证明 |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须有最新年检,加盖单位公章。 | |||
复印件 | 双方往来证明 | 所在公司与外方公司的合作往来证明,如:合同,发货单,销售发票,联系EMAIL等。(建议提供) | |||
原件 | 个人名片 | 个人名片2张。(如有名片,建议提供) | |||
外方邀请资料 | |||||
原件 | 外方邀请函 | 邀请函需提供原件,需用邀请公司的正式信头纸打印,印有邀请公司地址、电话号码、传真号码等联系信息,内容须包括: 1、申请人的护照号码、出生日期、职务、薪酬; 2、到访目的,计划逗留的时间(从什么时候到什么时候、共停留多少天),详细行程安排; 3、出访费用由谁支付;e、回国保证; 4、注明邀请人的姓名及职务,打印后盖章并亲笔签名。 | |||
复印件 | 邀请公司商业注册证明 | 邀请公司的营业执照或者相关商业登记证复印件。 (建议提供) | |||
原件 | 参展/观展邀请函 | 会展组织方邀请函原件,请注意,本文件需由正式的展会公司签发。 | |||
复印件 | 参展/观展所需资料 | 如参展,请提供摊位确认函、付款通知书、付款收据、摊位图。 | |||
个人资产证明 | |||||
原件 | 活期资金证明 | 1、本人名下工资卡的流水账单原件,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,余额1万元或以上,行程时间越长,建议相对提高余额,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,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; 2、如没有工资卡或者工资卡余额不足1万,请提供个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,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,经常使用,余额1万元或以上,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; 3、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1万,可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。 | |||
国际医疗保险 | |||||
彩色 | 国际医疗保险 | 符合领馆要求的国际医疗保险: 1、保险时间需覆盖整个行程时间; 2、承保地区需同时注明签证申请国和申根区域; 3、 须涵盖医疗补偿和送返费用,其中医疗补偿保额不低于3万欧元(约30万人民币)。 |